2016.12.28
106年1月19日 星期四 輻射防護安全講習會!
依據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游離輻射防護法」明訂,凡於校園內使用放射性物質者,必須參加輻射防護講習會並通過測驗者,才具備合法使用放射性物質之資格(拒不接受教育訓練者得處二萬元以下罰鍰),僱用未經訓練之人員操作或未經訓練而擅自操作人員,依游離輻射防護法得處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本會預訂辦理時間、地點如下:
時 間:106年01月19日星期四 08:30 ~12:30
地 點:本校防檢疫大樓5樓514教室
報名人數:70名
測 驗:考試日期及時間(同上述地點舉行 14:00 - 14:40)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6年01月12日下午十七點止
聯絡人:黃惠貞
聯絡電話:校內分機450轉6011
備註:
1.請準時入席,遲到超過5分鐘者不得進入參加研習。
2.務請填寫每項報名資料,報名完成後將收到本會回傳之電子郵件。
3.請自備水杯。
4.本委員會保留報名審核權。
5.本活動不接受校外人士報名。
6.請於服務單位填寫隸屬老師姓名務必填寫,大學部請填寫導師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