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樣注意事項 NOTE
  1. 樣品狀態可以是固態粉末、水溶液樣品或是膠體樣品。
  2. 不接受放射性樣品及毒性樣品。
  3. 請盡量降低鹽類含量,尤其不可含有磷酸鹽和清潔劑。
    Typtical contaminants in protein/peptide samples
    No interference TFA,formic acid,b-mercaptoethanol,DTT,volatile organic solvents,HCl,NH4OH,acetic acid
    Tolerable (<50mM) HEPES,MOPS,Tris,NH4OAc,octyl glucoside
    Avoid glycerol,PEG,sodium azide,DMSO,SDS,phosphate,NaCl,2M urea,2M guanidine
  4. 膠體樣品–操作區域及器具須先以 methanol 擦拭;膠體配製、電泳、染色/去染及切割整個過程均須戴無粉手套及穿著實驗衣,以避免 keratins 污染樣品。
  5. 蛋白質/胜肽分子量測定—樣品需求量
    • 固態粉末樣品量請至少準備蛋白質30pmol以上。
    • 水溶液樣品量請至少準備蛋白質濃度10pmol/μl以上, 體積30μl以上,樣品請保存於去離子水或 0.1% formic acid 中。
  6. 蛋白質鑑定—樣品需求量
    • 固態粉末樣品量請至少準備蛋白質50pmol以上。
    • 水溶液樣品量請至少準備蛋白質濃度10pmol/μl以上,體積50μl以上,請保存於去離子水或0.1% formic acid 中。
    • 膠體樣品量請至少準備蛋白質1μg以上,請置入 1.5ml eppendrof tube內,保存於去離子水中。
    • 全蛋白體鑑定分析樣品請提供total protein 100μg (溶解於30μl 50mM Tris buffer /1%SDS , pH>8.0)
  7. 水溶液態樣品不可含有鹽類,並請檢附SDS-PAGE或是HPLC圖譜以確定純度。
  8. 膠體樣品請註明染色方式並估計含量,並請提供含量証明,未提供含量証明者,無論實驗結果如何,均依收費標準收費。
  9. 對於樣品規格不在保証範圍內導致實驗結果不儘理想,將依收費標準收費。
  10. 運送過程建議冷藏,本實驗室不負責運送過程中的損壞。
  11. 本實驗室一律以 -20℃ 儲存,如需其他儲存方式請於申請表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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