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SERVICES

非密封放射性物質

  • 每三個月審核乙次操作場所之擦拭試驗。
  • 短半化期放射性固、液體廢料廢棄前之檢查。
  • 長半化期放射性固、液體廢料廢棄之前置作業。
  • 放射性物質使用、申購之審查。
  • 辦理放射性物質輸入許可證明書。
  • 每五年更換乙次物質執照。
  • 每年送蓋格偵檢儀校正乙次。
  • 不定期操作區檢測。

密封放射性物質:包括水分測定儀;氣相分析儀;密封射源等

  • 行政院原能會規定之核種每年作洩漏試驗,每五年換發乙次物質執照。
  • 儀器部分:每五年作乙次洩漏試驗,並換發物質執照。
  • 每年送蓋格偵檢儀校正乙次。

可發生游離輻射:包括X光繞射儀;獸醫院X光機等

  • 每五年作乙次洩漏試驗,並換發設備執照。
  • 每年送蓋格偵檢儀校正乙次。

擦拭試驗

  • 每五年更換乙次物質執照。
  • 每年送蓋格偵檢儀校正乙次。
  • 不定期操作區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