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0
【轉知】「傳染病檢驗及檢驗機構管理辦法」第六條,業經衛生福利部109年5月13日以衛授疾字第1090101073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5月13日衛授疾字第1090101076號函辦理。
二、旨揭辦法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s://www.health.taichung.gov.tw/)首頁>專業服務>傳染病防治>防疫資訊及國際疫情>傳染病檢驗及檢驗機構管理辦法修正條文項下載。
相關檔案:傳染病檢驗及檢驗機構管理辦法第六條修正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