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人體研究法第5條之規定,研究主持人實施研究前,應擬定計畫,經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始得為之。研究計畫內容變更時應經原審查通過之倫理審查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實施。
本校目前已與下列4家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簽訂委託審查協議
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 (期限至113年5月31日)
臺中榮民總醫院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 (期限至 113 年 8 月 31 日)
安泰醫療社團法人安泰醫院人體試驗委員會 (期限至 117 年 5 月 31 日)
國家衛生研究院醫學研究倫理委員會 (期限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
送審相關表格與規定請至該委員會網頁查詢及下載。
http://nckuhirb.med.ncku.edu.tw/news.php
https://www.vghtc.gov.tw/UnitPage/UnitContentView?WebMenuID=64305fa7-17ba-4560-98f8-23b961456907&UnitID=eaf3c945-a5d9-493f-938f-37c8449cc2a1&UnitDefaultTemplate=1
https://www.tsmh.org.tw/sites/web_dg/show_web_page.php?edsno=271
https://www.nhri.edu.tw/Ethics/more?id=84292cdbbde74496ba76ff2302be3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