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八十一年五月十二日 ( 81 ) 會輻字第O七四八O號來函,要求本校依據「學術機構輻射防護委員會導則」成立「輻射防護委員會」,以負責全校輻射防護作業。由於當時使用放射性物質的單位以遺傳工程中心用量最大,經陳校長清義指示由遺傳工程中心胡教授念台負責聯絡邀集相關使用教師於八十一年六月十九日召開籌備會議。
於八十二年十月二十日行政會議通過成立「輻射防護委員會」,並聘任遺傳工程中心胡教授念台擔任輻射防護專業人員。
增聘研究助理一名,專責承辦輻射防護業務。
遺傳工程中心於九十年六月二十八日經教育部核可更名為「生物科技發展中心」,輻射防護業務迄今仍由生科中心負責,目前校內有四十三位教師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可發生游離輻射及密封射源合計十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