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15
1030128輻射防護安全講習會報名
依據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游離輻射防護法」明訂,凡於校園內使用放射性物質者,必須參加輻射防護講習會並通過測驗者,才具備合法使用放射性物質之資格(拒不接受教育訓練者得處二萬元以下罰鍰),僱用未經訓練之人員操作或未經訓練而擅自操作人員,依游離輻射防護法得處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時 間:103年1月28日 星期二上午8:30 ~15:00
地 點:本校防檢疫大樓5樓514教室
報名人數:70名
考 試:當日 下午14:00起考試
報名期限:103年1月23日 下午十七點止
報名方法:本次報名採線上報名請由下列網址進入報名系統
請準時參加,遲到10分鐘以上者無法進入會場參加講習!